各市(州)供销社: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拓宽干部培养锻炼渠道,根据《四川省供销社系统干部上挂下派双向交流工作五年计划》(川供人〔2018〕29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三期全省供销社系统干部上挂锻炼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职名额
接收上挂干部6名左右。
二、选派对象及条件
选派市(州)县(区)两级供销社干部到省社机关挂职锻炼。上挂人员一般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挂职时间
1年。
四、工作要求
(一)各市(州)供销社向省社推荐上派挂职干部人选,可推荐市(州)供销社干部,也可推荐县(区)供销社干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干部。推荐上派挂职干部须提交《上派挂职干部推荐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和现实表现材料各一份。其中,推荐表应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领导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审签同意并加盖公章。县级社有关推荐材料由市(州)社汇总后统一报送省社人事教育处。
(二)人事教育处根据人选推荐情况,综合考量干部队伍结构、岗位实际需要和干部培养需求等情况,统筹安排匹配挂职人员和挂职岗位,报省供销社党组会议审定。
(三)干部挂职期间有关待遇按省供销社《关于印发〈四川省供销社系统干部上挂下派双向交流工作五年计划〉的通知》(川供人〔2018〕299号)执行。干部挂职期满后,回原单位工作。
(四)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联系人:陈滋润;联系电话:028-86756158;邮箱地址: 497736094@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第三期上派挂职干部推荐表
2.省社机关拟接收挂职干部意向情况统计表
川供人〔2021〕37号关于开展第三期全省供销社系统干部上挂锻炼工作的通知.pdf
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3月8日